外观设计法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区别在于,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创新;而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工业和手工业的产品美学的角度考虑的。外观设计也称为“工业图案和造型“。
`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与版权法保护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然而由于他的工业用途所以仍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外观设计保护的对象是对产品平面或者立体的艺术性设计。该设计必须要能够影响到观察者的审美感与(或)色彩感
为了能够对第三者主张权利,产品设计人有必要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提交图案或造型的图形或图片的说明。一旦申请成功并被录入样品登记簿,设计人就取得了反抄袭的法律保护。
外观设计保护的前提是所提交的图案或造型具有新颖性、独特性和工业上的适用性。任何未经许可进行复制的图案或造型都将被视为是对该设计人的侵犯。外观设计保护的有效期为五年并可以延长至25年。